管子轻重十六
《管子轻重篇新诠》·马非百
轻重丁右石璧谋 右菁茅谋 元材案:本书各篇均无于正文后及标题下另加子目者,独本篇有之而又不全。依现有二子目之例,则下文及《揆度》、《轻重甲》、《乙》与《戊》各篇每段皆应另加子目。至少本文所谓“峥丘之谋”者既与“阴里之谋”及“菁茅之谋”叙例全同,即应取得同有子目之资格,而竟付之缺如,足证此二子目决非原书所本有。乃后之读者见《管子》其他各篇,如《经言》中之《牧民》、《立政》、《乘马》、《七法》、《幼官图》及《杂篇》中之《九守》,皆有子目,故亦仿其例而以子目标注之。妄人不知,遂取以入正文耳。实则《牧民》等篇之子目是否原著书人之意,亦极可疑。观《群书治要》所引《牧民篇》即无子目,与今本异,即其证矣。 提要:全文共分十五段,亦是每段讨论一个问题,亦可以说是每段一“谋”。段与段间皆无联系,与《轻重甲、乙》等篇体例全同。 桓公曰:“寡人欲西朝天子而贺献〔一〕不足,为此有数乎?” 管子对曰:“请以令城阴里〔二〕,使其牆三重而门九袭〔三〕。因使玉人刻石而为璧〔四〕,尺者万泉〔五〕,八寸者八千,七寸者七千,珪中四千,瑗中五百〔六〕。” 璧之数已具〔七〕,管子西见天子曰:“弊邑之君欲率诸侯而朝先王之庙,观于周室〔八〕。请以令使天下诸侯朝先王之庙,观于周室者,不得不以彤弓石璧〔九〕。不以彤弓石璧者,不得入朝。” 天子许之曰:“诺。” 号令于天下。天下诸侯载黄金珠玉五穀文采布泉〔一0〕输齐以收石璧。石璧流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