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墨子之实利主义及其经济学说
《老子、孔子、墨子及其学派》·梁启超
自孟子说:“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后世儒者,因此以言利为大戒。董仲舒更说:“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于是一切行为,专问动机,不问结果,弄得道德标准和生活实际距离日远,真是儒家学说的莫大流弊。其实孔子也并不如此。一部《易经》,个个卦都讲“利”。孔子说“利者义之和”,说“以美利利天下”,说“乐其乐而利其利”,何尝说利是不好?不过不专拿“利”来做道德标准罢了。 墨子则不然。道德和实利不能相离,利不利就是善不善的标准。书中总是爱利两字并举。如“兼相爱交相利”(《兼爱中下》)、“爱利万民”(《尚贤中》)、“兼而爱之从于利”(同上)、“众利之所生何自生,从爱人利人生”(《兼爱下》)、“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兼爱中》)、“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法仪》)、“若见爱利国者必以告,亦犹爱利国者也”(《尚同下》),诸如此类,不可枚举。以常识论,爱的目的在人,利的目的在己,两件事像很不相容,然而墨子却把他打成一片。第一件,可以见他所谓“利”,一定不是褊狭的利己主义。第二件,可以见他所谓“爱”,必以有利为前提。他说:“忠信相连,又示以利,是以终身不厌。”(《节用中》)。简单说,从经济新组织上建设兼爱的社会,这是墨学特色。 经济学的原字(Economy),本来的训诂,就是节用。所以墨子的实利主义,拿“节用”做骨子。“节葬”不过是“节用”之一端,“非乐”也从“节用”演绎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