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结论
《老子、孔子、墨子及其学派》·梁启超
一、时中的孔子 孔子说:“中庸其至矣夫,民鲜能久矣。”(《论语》)又说:“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礼记·中庸》)时中两个字,确是孔子学术的特色。 中是就空间言,不偏走于两极端,常常取折衷的态度;加上一个庸字,是归于适用的意思。孔子赞美大舜说:“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礼记·中庸》)这两句是中庸最好的注脚。又说:“我叩其两端而竭焉。”(《论语》)是说从两极端推寻出真理。又说:“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论语》)异端即两端,攻即《诗经》“可以攻玉”之攻,是修治的意思。已,止也。孔子的意思说:凡两极端所主张,都含有一面真理,但都各有各毛病。若像攻玉的样子来修治他一番,他的毛病就去掉了。孔子一切学说,都含有这种精神。 例如杨朱的“为我”,极端的主张自己本位说;墨子的“兼爱”,极端的主张牺牲自己,专务利他。孔子的人格说主张“相人偶”的“仁”,用“恕”的方格从两端推验出来,所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便是执杨、墨两端求得中庸。又如道家说“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极端的反对法治;法家说“以法治国国之福,不以法治国国之贼”,极端的崇拜法治。孔子却从中间寻出个礼治主义来。又说:“出于礼者入于刑。”他的《春秋》,便一半含有礼制的性质,一半含有法律的性质。这便是执道、法两端求得中庸。又如老子说“其鬼不神”,墨子说“明鬼”。孔子却说个“体物不遗”“如在其左右”的“鬼神之德”,说鬼神有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