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我法二空境——众生普度境——观一真法界(中)

《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唐君毅
四 佛家之因缘义 此佛家之去除分别执,初在去除以种种概念分别我与非我之执。此我,乃吾人在万物散殊境中之一个体物。人所视为非我者,初为在我之个体之外之其他个体物。此中之分别执,则为执我之存在之某性相,必属于我、非我之存在之某性相,必属于非我,以分我与非我,为不同类之存在之执;亦即使我与非我之存在,各定属于吾人前所谓依类成化境中不同类之物,以分别成其一定之变化之执。佛家之所以破此执之道,则本吾人前所谓功能序运境中所及之因果关系,以说我或非我之存在之所以有某性相、属某类之物、更分别成其一定之变化,皆由因缘所致;故不可执其定属于我或非我之存在,而为我或非我之一存在之所定有、常有,而实有者。此由我与非我之存在物之性相之非定有、常有、实有,而知其无自性或性空之说,其不同于世间之以性相定个体之物之类,并以因果关系说明其性相之变化之说者,则在:依此诸世间之说,世间之物之性相与所属之类虽可变,然总有其性相与所属之类,则其有性有类之一点,不可变化。其性相与所属之类,虽依因果关系而变,而其有因果关系一点不可变。此世界之物之有性相、有类、有因果关系,为不可变而实有,则必有依因果关系而表现性相或属类之物为实有,人亦必当积极地求关于此世界之种种因果关系与存在之物所属之类之知识;遂不当只以知此一一存在之物之性相之无常而非常有、定有、实有,而知其无自性或性空;遂由其同此性空之性,以去除我与非我之分别执为事矣。 今…

本章导航

上一章:第二十二章 我法二空境——众生普度境——观一真法界(上)下一章:第二十四章 我法二空境——众生普度境——观一真法界(下)《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目录第十三章 观照凌虚境——观意义界(上)第十四章 观照凌虚境——观意义界(中)第十五章 观照凌虚境——观意义界(下)第十六章 道德实践境——观德行界(上)第十七章 道德实践境——观德行界(中)第十八章 道德实践境——观德行界(下)第十九章 归向一神境——观神界(上)第二十章 归向一神境——观神界(中)第二十一章 归向一神境——观神界(下)第二十二章 我法二空境——众生普度境——观一真法界(上)第二十四章 我法二空境——众生普度境——观一真法界(下)第二十五章 天德流行境——尽性立命境——观性命界(上)第二十六章 天德流行境——尽性立命境——观性命界(中)第二十七章 天德流行境——尽性立命境——观性命界(下)第二十八章 通观九境之构造与开阖第二十九章 专观尽性立命境之通达余境义——当下生活之理性化——超越的信仰——精神的空间、具体的理性、与性情之表现为余情第三十章 论生命存在与心灵之主体——其升降中之理性运用——观主体之依理成用第三十一章 理事一如、与理行于事之大事因缘——观生命存在之事用中之理第三十二章 生命存在中之“真理或道”与“存在”之意义——观生命存在中之“存在之理”之相后序:当前时代之问题——本书之思想背景之形成及哲学之教化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