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通观九境之构造与开阖
《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唐君毅
一 九境之互为内外在义 以上分别述生命存在与心灵之九种境界,总而论之,要在言此整个之世界,不外此生命存在与心灵之境界。此生命存在与心灵自身,如视为一实体;则其中所见之境界,即有其相状或相;而此生命存在心灵与其境界之感通,则为其自身之活动,或作用,此用亦可说为此境界对此生命存在或心灵所显之用。于此吾人不能悬空孤提世界,而问世界之真相,或真实之为如何;亦不能悬空孤提此生命存在,或心灵之自己,而问其自身之真相或真实之如何;复不能悬空孤提此一活动或作用,而问世界中或自我中,毕竟有多少真实存在之活动或作用。吾人只能问:对何种生命存在与心灵,即有何种世界之真实展现、及由此中之心灵与生命存在,对之之感通,而表现何种之活动作用于此世界、及此生命存在心灵之自己或自我之中。则此中之生命存在心灵,与其所对之世界或境界,恒相应而俱生俱起、俱存俱在。此世界或境界,亦无论人之自觉与否,皆对此生命存在或心灵,有所命,而使此生命存在与心灵,有对之之感通;其感通也,恒灵活而能通,以与之俱生俱起、俱存俱在;并顺此境界或世界之变化无穷,而与之变化无穷。故此中生命存在之生,或存在,即此中之境界或世界之生与存在。其生,即感此境界或世界对之有所命;其灵,即其感通能灵活的变化,亦所感通之世界或境界之灵活的变化。自此生命存在与心灵之感通,与世界或境界之恒相应之一面言,则一一世界或境界,不在此生命存在心灵以外;而此生命存在与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