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无畏品第二十
《大哀经》·佚名
佛告族姓子。如来至真。有四无畏谛住勇猛所作业者,吾为至真平等之觉。自了如此。诸天世人沙门梵志魔王释梵。不能障塞如来之法。言不晓了。成最正觉未之有也。何故如来名等正觉。了一切法悉为平等无有偏党。其凡夫法及与佛法,则悉平等故成正觉。其所学法及不学法缘觉之法。与菩萨法。至诸佛法悉亦等之。故曰正觉。其计世俗及於度世。有罪无罪有漏无漏。有为无为。有数无数。此二诸法亦悉等之。故成正觉。彼何故等以空故等。故曰为等。诸见自然以无想等。想自然故。以无愿等。三界自然故。以无想等。所想自然故。以无行等。行自然故。以无起等。所起自然故。以无依等。所依自然故。能如审等。三世自然故。以慧等。无明恩爱自然之故。以泥洹等。生死自然故。又族姓子。如来至真。於一切法如是平等。故成正觉。是故名曰平等正觉。如其如来晓了诸法成最正觉。如是建立住於大哀。便为众生。若干方便种种因缘。各为如应而分别说,则归命法因法而生。寻时灭尽苦恼之源。其此非师自称为师。不尊称尊。未成正觉自谓正觉。是故如来於此俦类独无所畏。超绝无侣而无伦匹。是为如来十一之业。佛於是颂曰: 於诸法平等,由已成正觉。是故平等觉,如来而普现。其凡夫之法,佛法则亦等。所学不学法,及诸缘觉乘。 诸有世俗法,及与度世法。诸善不善行,泥洹一等类。解空及无相,弃捐於诸愿。无生无所行,等见於此事。 等明如是业,所说亦如兹。因此度众生,是为大仙法。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自知诸漏已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