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悬判疏钞卷之五
《金刚经法眼悬判疏钞》·佚名
敕建西天寺武林后学沙门性起述 △五教礼。文分三。初标举。 第五教体浅深者。 △二开列章。文五。初结前生后二。初是结前。 已知此经。优劣之机。普皆摄故。 △次生后义。 未知何法。而为教体。 △二通括大意二。初明道非言象。 夫道本忘言。非言象而莫入。法本无说。非名句而奚穷。 △二示法离名相。 是以无言之言。以显绝言之理。无相之相。以彰离相之源。 钞。法华经云。是法不可示。言辞相寂灭。又云。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佛子行道已。来世得作佛。此总显无言之言。无相之相。以彰离言离相之源故。 △三标列彰数。 今依遵古所判。略分有十。一音声语言体。二名句文身体。三通取四法体。四通摄所诠体。五诸法显义体。六摄境唯心体。七会缘入实体。八事理无碍体。九事事无碍体。十海印炳现体。 △四科拣优劣。 前四通小。后六唯大。又前七通三乘。后三唯一乘。 △五别列名释二。初合释前三。又二。初双标假实。 就前大小乘中。通用四法。一声.二名.三句.四文。取舍不同。各有三说。 △二双释诸乘三。初先释小乘三。一简实非假。 一应作如是说。语言为体。其名句文者。但显佛教作用。不能开示佛教自体。 钞。名诠自性。句诠差别。文者。为名句二种所依。故名句文等。但显佛教作用。故说语言声音。为佛教体。谓若无其声。云何能知名句文身。作用差别之义。故则定声为体。 △二拣假非实。 二云名等为体。谓名句文身。次第行列。次第安布。次第连合。故声但依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