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悬判疏钞卷之二

《金刚经法眼悬判疏钞》·佚名
敕建西天寺武林后学沙门性起述 △二藏教分摄三。一总标。 第二藏教分摄者。 △二释文二。初略释。 藏即三藏二藏。教即五教。分即十二分。 △二广释三。一释三藏二藏。文二。一释三藏。文二。一列名释义。又二。初列名。 言三藏者。一修多罗藏。二毗奈耶藏。三阿毗达摩藏。 △二释三藏义三。一释经藏名义三。初标名。 今初。修多罗藏者。梵语。 △二释名义。 此云契经。谓上契二谛三谛四谛之理。下合异类众生之机。方名契经。即贯义.摄义.常义.法义。谓贯穿一切义理。摄持所化众生。常。即古今不易。法。即十界同归。 △三引余名证。 更有杂心五义。或曰涌泉。注而无竭故。或曰出生。则辗转滋多义味故。或曰显示。以佛圣教。显示事理真俗故。或曰绳墨。楷定邪正无偏曲故。或曰结蔓。能贯能摄。如结蔓故。总上五义。不出贯摄常法。四义等故。余义等名。恐烦不引。 钞。余义等名者。西域更称云席经。或曰线。或曰圣教。古德见此儒墨。皆称为经。遂借彼席经。以目圣教双含二义。俱顺两方。借义助名。更加契字。拣异席经甚为允当。故曰恐烦不引。 △二释律藏名义三。初标名。 一毗奈耶藏者。梵语。 △二释名义。 此名调伏。调练三业。通于止作.制伏。唯明于止。止。即三业七支各各防非。作。是三业七支各各俱善。是以不但永断十恶而防非。转更勤修十善而培德。即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之义也。 △三引余名证。 或曰毗尼。此翻灭义。从因至果有灭义故。或云尸罗。此翻清凉。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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