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量论略解卷五
《集量论略解》·法尊
观遣他品 前说量有二种。有许声起亦是量者。(即所谓声量。谓由发语声为因,了达其所说义。故名声量。) 声起非离比 而是其他量 由遣他门显 自义如所作 声於何境,由无则不生之系属,即由此分。如所作性等,由遮余义而显示自义。故非异比量(说声量亦是比量所摄)。有说:种类之声,是从各自差别而成。为於所说起决定故,是差别声。答彼颂曰: 诸异无类声 无边故乱故 声谓能诠。且如有等种类声,非是实等之能诠。以无边故。言无边者,谓诸异法不能与声系属。无系属之声,诠义亦非理,仅能了知声自体性(如闻异方之言,仅闻其声,不能了解其所诠义)。又错乱故,如有声,既於实转,如是亦於德等转(实是有,德等亦是有。故有声於实等皆转)。有错乱故,当成疑惑。非是能诠。有作是思。唯种类声,或唯具彼者,易系属故,不错乱故。答曰:彼等亦 种类或具声 非别诠异义 如是言有实、有德、有业。其异义之实等声,应不成为共同所依。然如是见,若有或具彼,於实或德皆不能有。当说为实之有也。(意谓有等种类声,非即实、德等。应说为实、德等之有。用第六转声。)又摄颂曰: 功德与有德 说别定异故 同所依之实 及声皆极成 系属由有系 法所引而说 如是由所作 说事非由余 系属非决定能相系属,容有余障碍故。要由有系法,方说为系属故。非由自法能说系属声。以此为例, 由此种类声 诠说不应理 有说:与诸异声同所依故,易系属故,不错乱故,当说唯具种类。彼亦非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