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杀生吃肉恶果

《印光法师话素食护生》·印光
1.杀业积久,爆发灾害 众生不知果由因招,念念起贪、瞋、痴,发而为事,则无非杀盗淫 (1) 耳。然盗淫二业,上智以义自绳 (2) ,下愚为势所制,尚不至太甚。而杀生食肉,谓为固然,由是或以智捕,或以财求,取彼水陆空行一切众生,宰割烹炮 (3) ,以悦我口腹,养我身体,兼之以奉父母、祭祖宗、祀鬼神、燕 (4) 宾客,唯取我乐,不思彼苦,举世之人,悉皆如是。杀业积久,则发而为刀兵水旱疾疫等灾,业果 (5) 已熟,莫由逃避,纵生畏惧,了无所益。是以如来愍诸众生,令其爱惜物命,切勿食肉。其仁民之心,至深且远,岂独爱物而已哉?(《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七《因果为儒释圣教之根本说》) 【注释】 (1) 杀盗淫:杀生、偷盗、邪淫(非夫妇而发生性关系)。 (2) 以义自绳:以道义约束自己。 (3) 烹炮:烧煮熏炙。 (4) 燕:古同“宴”,宴饮。 (5) 业果:佛教指恶业或善业所造成的苦乐果报。 【按】 这一段摘自大师《因果为儒释圣教之根本说》。第一句说众生不知因果报应规律,由心理上贪欲、瞋恨、愚痴的烦恼,导致行为上做出杀生、偷盗、邪淫的事。偷盗、邪淫两种行为,智慧高的人可以自觉地以道义约束自己,智慧低的人也受社会习俗的制约,因此相对好一些。大师指出杀生吃肉被人们认为理所当然,所以十分普遍,并列举了杀生吃肉的种种表现。按照因果规律,杀业积累久了就会导致战争劫难。最后指出佛陀慈悲劝众生戒杀吃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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