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一阿含经卷第二十二
《增一阿含经校注》·佚名
须陀品第三十 二六二 闻如是: 一时,佛在摩竭国波沙山中,与大比丘众五百人俱。 尔时,世尊清旦从静室起,在外经行。是时,须陀沙弥在世尊后而经行。尔时,世尊还顾,谓沙弥曰:“我今欲问卿义,谛听!善思念之。” 须陀沙弥对曰:“如是,世尊!” 是时,世尊告曰:“有常色及无常色,为是一义?为有若干之貌?” 须陀沙弥白佛言:“有常色及与无常色者,此义若干,非一义也。所以然者,有常色者是内,无常色者是外,以是之故,义有若干,非有一也。” 世尊告曰:“善哉!善哉!须陀!如汝所言,快说此义!有常色、无常色,此义若干,非一义也。云何,须陀!有漏义、无漏义,为是一义?为若干义乎?” 须陀沙弥对曰:“有漏义、无漏义为[1]若干,非一义也。所以然者,有漏义,是生死结使;无漏义者,是涅槃之法。以是之故,义有若干,非一义也。” 世尊告曰:“善哉!善哉!须陀!如汝所言,有漏是生死,无漏是涅槃。”世尊告曰:“聚法、散法,为是一义?为是若干义乎?” 须陀沙弥白佛言:“聚法之色、散法之色,此义若干,非一义也。所以然者,聚法之色者,四大形也;散法之色者,苦尽谛也。以是言之,义有若干,非一义也。” 世尊告曰:“善哉!善哉!须陀!如汝所言,聚法之色、散法之色,义有若干,非一义也。云何,须陀!受义、阴义,为是一义?为有若干乎?” 须陀沙弥白佛言:“受与阴义有若干,非一义也。所以然者,受者,无形不可见;阴者,有色可见。以是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