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贡物

《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
国初定:归化城土默特二旗,每年四季贡马百匹,缎百匹。 顺治二年题准:归化城土默特二旗,四季贡马百六十三匹,免其贡缎。 十四年题准:归化城土默特二旗,每年贡石青石青:蓝色的矿物质(蓝铜矿)颜料。二千斤。 康熙十三年题准:每年节进贡,科尔沁等十旗共进十有二九十有二九:即九的十二倍,一百零八。下文“九九”、“三九”,即九的九倍、三倍不等。计羊百有八只,乳酒百有八瓶。 鄂尔多斯六旗,吴喇忒三旗,共进九九,计羊八十一只,乳酒八十一瓶。余二十五旗,共进三九,计羊二十七只,乳酒二十七瓶。由院察收,交与礼部。 二十三年题准:年节进贡,阿霸哈纳尔二旗,喀尔喀一旗,共进三九,计羊二十七只,乳酒二十七瓶,由院察收,交与礼部。 二十四年题准:蒙古王等年节进贡,每旗止令进羊一只,乳酒一瓶,交与礼部。 二十九年奉旨:科尔沁王、台吉并王妃夫人等所进汤羊汤羊:用滚开水烫毛后不剥皮的羊。每年定例太多,嗣后进羊数不得过二三。 三十四年奉旨:土默特效力甚苦,嗣后马、鹿、鹰、鹞等贡,永行停止。 四十年,停止归化城土默特进贡石青。 四十一年,科尔沁旗分台吉等之妻进贡汤羊,奉旨:蒙古进羊,亦非容易,嗣后进皇太后前者,照常进贡,进于朕前者,著停止。 乾隆元年复准:蒙古各旗札萨克,每年十二月各进羊一只,乳酒一瓶,著为定例。今鄂尔多斯别为一旗,其管旗之札萨克台吉等,原贡羊酒,应准其照例进贡。 一贡道 科尔沁、郭尔罗斯、杜尔伯特、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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