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驿官

《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
康熙三十一年议准:喜峰口、古北口、独石口、张家口、杀虎口等五路,每路设管驿蒙古员外郎一人,令各掌关防,与在京员外郎一体较俸升转。每路设笔帖式二人,八年期满更替,照常给与俸禄。每驿设领催一人。凡管驿各官,若有侵欺怠玩以及驿马损伤者,题参治罪。 三十二年复准:喜峰口、独石口、张家口、杀虎口驿站,前因未设专管之人,暂令关口守备、把总等管理。今每路各设专官,凡蒙古往来事件,应专委办理,以归画一。惟古北口一路更觉紧要,已特设管站同知一人,嗣后驿务,著该管员外郎与同知会同办理。 五十八年,裁张家口满洲笔帖式二人,设蒙古笔帖式一人,专司台站文移案件。 六十年题准:自屯兵以来,驿站劳苦,恐蒙古力不能胜,贻误事机,特简大臣一人总统驿站。 雍正四年议准:驿站员外郎所管皆系蒙古,从前皆由各部院司官内选除,嗣后应由本院选贤能司官补授。 五年议准:杀虎口、独石口两路笔帖式,亦照张家口之例,各专设蒙古笔帖式一人。 七年,裁古北口驿站笔帖式一人。 十二年议定:张家口等五路管驿站官员缺,于雍正四年,改从本院司官内简选遣往。若将贤能之人选委,则本院办理紧要差务,人不敷用;若将寻常之人委任,又与驿站无益。应将五路管驿站员外郎,均定为三年一换。再,张家口、古北口、杀虎口、独石口四驿,各委笔帖式一人,惟喜峰口笔帖式二人,应裁去一人,以归画一。此项委往之笔帖式,亦定为三年更换。倘员外郎、笔帖式同届应换之期,俟新任员外郎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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