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骑从
《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
顺治五年题准:蒙古王等来京,亲王准随五十人,郡王四十五人,贝勒四十人,贝子三十五人,镇国公、辅国公各三十人,台吉、都统等各十人。于定额之外多来者,不准支给食物、草料。 十年题准:蒙古王等来京,亲王及随从人共马十有五匹,郡王及随从人共马十匹,贝勒及随从人共马八匹,贝子、固伦额附及随从人共马六匹,公、和硕公主额附、郡主额驸、县主额附及随从人等共马八匹,贝子、固伦额附及随从人共马六匹,公、台吉及从人共马二匹。 若台吉等随其王、贝勒来者,止定本身马一匹。固伦公主视亲王,郡主视郡王,县主视贝勒,郡君视贝子,县君视公,都统子以下、云骑尉以上,各本身马一匹。均行文户部支给草料。 此外马驼,交礼部礼部:官署名。清代中央政府中掌管文化、教育、礼仪秩序的机构。马馆饲养。 十八年题准:公主、郡主等与额驸同来,随从人员悉照来数支给食物草料。若额驸等独来,固伦额驸准随四十人,和硕额驸三十人,多罗额驸、公主之子二十人,固山额驸十有五人。余人,不准支给食物草料。 康熙六十一年议准:凡固伦公主来京,准随护卫官二十三人,婢女十有三人,仆从十有四人,在馆养马六十五匹,坐马十有五匹。和硕公主,护卫官十有四人,婢女十有六人,仆从十人,养马六十匹,坐马十有三匹。郡主,婢女二十人,仆从十有三人,养马五十匹,坐马十匹。县主,婢女十有八人,仆从十有三人,养马四十匹,坐马八匹。郡君,婢女十有五人,仆从十人,养马三十五匹,坐马六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