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

《明太宗实录》·杨士奇、黄淮等·〔明代〕
永乐二年五月辛丑朔,礼部言:“国子监祭酒徐旭坐书奏不谨,当降。”上问吏部尚书蹇义:“旭为人何如?”对曰:“有文学,持守而于人寡合。”上曰:“持守之人固当寡合,盖其中有所主而不能脂韦依阿于外,况兼有文学,宜寘之近侍。”遂命为翰林修撰。 巡按北京监察御史周新言:“北京所属吏民有犯徒流者,蒙恩免罪,就发北京人少处为民种田,公私两便。然监候详拟,往复数月,饥窘忧愁,多死狱中。请今后死罪及职官有犯,详拟待报;其吏民所犯徒流者,悉从北京行部或监察御史详拟允当,就发种田。如此,则下无淹禁之患,而上不负宽恤之恩。”上谕都察院臣曰:“御史言是。”且命北京百姓有犯应决者,许收赎。 夜,金星犯鬼宿西北星。 壬寅 遣使赐谷王橞纱、布、钞、扇。 命丰城侯李彬统领官军往镇广东等处。 命清远伯王友充总兵官,都指挥佥事郭义充副总兵,帅师往海道巡哨,如遇寇贼,就行剿捕。仍戒友等遇番国进贡船,不得扰害。 升建昌府学教授于敬为江西道监察御史。 复杨直为浙江道监察御史。直洪武中为御史,建文初升青州知府,坐免,至是召至,复其旧职。 夜有星如盏大,青白色,光烛地,出相星旁,东北行至游气。 癸卯 夜,水星犯诸王星西第三星。 甲辰 礼部尚书李至刚等奏:“琉球国山南王遣使贡方物,就令赍白金诣处州市磁器,法当逮问。”上曰:“远方之人,知求利而已,安知禁令?朝廷于远人当怀之,此不足罪。” 宁夏总兵官左都督何福请以平凉、庆阳二府盐粮,每…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