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七
《明太宗实录》·杨士奇、黄淮等·〔明代〕
永乐二年十二月戊辰朔。上视往南郊。 庚午。 宣府总兵官武安侯郑亨等奏。修筑宣府诸处屯堡成。先有敕谕亨等。于宣府、万全、怀安诸处。简军马。坚垒壁。谨烽堠。慎防御之务。每数堡择一堡为高城深濠。城多置门。其中开井积水。以聚数堡之人马辎重粮饷。昼夜瞭望。寇至。夜则举火。昼则举炮为信。以军士坚守之。附近屯堡军亦皆移入其中。亨等经营规画。至是始备云。 辛未。 刑部尚书郑赐劾奏河南都指挥佥事刘圭。蔑视亲王。过端礼门不下马。命谪戍我向。 癸酉。 擢进士吴廷用、江贞、虞京、王彦修、曹润。俱为给事中。徙延安庆阳之克戎巡检司于小里河口。定边巡检司于马跑泉。槐安巡检司于三山餽。青原把截所于黑河子。保安县把截所于兀剌城。增设绥德米脂县把截所。革安定县把截所。 甲戌。 黄岩县高浦奥贼童养民等伏诛。初。养民等聚众作耗。劫杀县民。事闻。命浙江都指挥同知蔡斌率兵二千往捕。仍敕斌严戒士卒毋扰平民。至是。斌禽养民等送京师诛之。 乙亥。 腊日。赐文武群臣宴。 丙子。 设天津左卫。 戊寅。上闻中宫于应天府私取工匠役之。召府尹向宝等责曰。数年军旅。供给加以权豪横肆。百姓艰难。京师为甚。既命汝牧民。当体国家爱民之意。正直不阿。矜恤保庇。庶几民可休息。宦者宫禁使令之人。非有重权。汝何用畏之。而輙听其役民。略不之拒。公家凡役一夫。必先告朕。官者擅役之而不告。何耶。为京尹。朝夕在朕左右。尚畏人如此。若在远外任小官职。当如何畏之。譬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