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章第五

《黄石公素书二》
遵而行之者,义也。 以明示下者暗, 圣贤之道,内明外晦。惟不足於明者,以明示下,乃其所以暗也。 有过不知者蔽, 圣人无过可知,贤人之过造形而悟。有过不知,其愚蔽甚矣。 迷而不返者惑, 迷於酒者不知其伐吾性也,迷於色者不知其伐吾命也,迷於色者不知其伐吾志也。人本无迷,惑者自迷之矣。 以言取怨者祸, 行而言之,则机在我而祸在人;言而不行,则机在人而祸在我。 令与心乖者废, 心以出令,令以行心。 后今缪前者毁, 号令不一,心无信而事毁弃矣。 怒而无威者犯, 文王不大声以色,四国畏之。故孔子曰:不怒而民威於斧钺#11。 好众辱人者殃, 己欲沽直名,而置人於有过之地,取殃之道也。 戮辱所任者危, 人之云亡,危亦随之。 慢其所敬者凶, 以长幼而言,则齿也;以朝廷而言,则爵也;以贤愚而言,则德也。三者皆可敬#12,而外敬则齿也、爵也,内敬则德也。 貌合心离者孤,亲谗远忠者亡, 谗者,善揣摩人主之意而中之#13。忠者,推逆人主之过而谏之#14。合意者多悦#15,逆意者多怒,此子胥杀而吴亡、屈原放而楚亡是也。 近色远贤者惛,女谒公行者乱, 太平公主、韦庶人之祸是也。 私人以官者浮, 浅浮者不足以胜名器,如牛仙客为宰相之类是也。 凌下取胜者侵,名不胜实者耗, 陆赞曰:名近於虚,於教为重;利近於实,於义为轻。然则实者所以致名,名者所以权实,名实相资则不耗匮矣。 略己而责人者不治,自厚而薄人者弃, 圣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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