斋会品
《三洞珠囊》·卷之一
《太玄经第八·老子传授经戒注诀》云:夫欲传授道德而对斋者,法限三十八人,少不可减六人。六人为通斋官,备足一人为师,五人为保。保者,宝也,荷也,明也,证也,度也,成也。相重如宝,任荷可教,明其丹诚,证其业善,度其试难,成其至真。斋法:九日、七日、五日、三日,勿减一日。若减一日者,此是会而非斋。散财饭贤,谓之为会。文书启告,请监会宫也。故《玄都三会律》云:四月八日会天徒,皆设谪食也。注云:出天徒皆风毁小赎徒人之罪也。 前三十八人者,一曰三师,其一人为正师,二人为护师。即法师是也;二日五保,五人。即都讲是也;三曰六明,六人。即监斋是也;四曰七证,七人。即侍经是也;五曰八度,八人。即侍香是也;六曰九成,九人。即侍灯是也。 右六品三十八人,不能备者,多少随缘,皆为神足弟子彦英才之人,作五保七证之师,同为署受法之辞以修斋,然后授其戒录也。《三元经》中卷云:正月十五日天官,七月十五日地官,十月十五日水官,此三官上会玉京山,校定生死罪福簿录也。此日皆须斋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