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用兵有言章第六十九
《道德真经注》·苏辙·〔宋代〕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主,造事者也。客,应敌者也。 不敢进寸而退尺。 进者,有意于争者也。退者,无意于争者也。 是谓行无行。 无意于争,则虽用兵,与不用均也。 攘无臂,仍无敌,执无兵。 苟无意于争,则虽在军旅,如无臂可攘,无敌可因,无兵可执,而安有用兵之咎邪? 祸莫大于轻敌,轻敌者几丧吾宝。 圣人以慈为宝,轻敌则轻战,轻战则轻杀人,丧其所以为慈矣。 故抗兵相加,一及者胜矣。 两敌相加,而吾出于不得已,则有哀心。哀心见,而天人助之,虽欲不胜,不可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