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善为士章第六十八

《道德真经注》·苏辙·〔宋代〕
善为士者不武。 士当以武为本,行之以怯,若以武行武则死矣。 善战者不怒。 圣人不得已而后战,若出于怒,是以我故杀人也。以我故杀人之。 善胜敌者不争。 以吾不争,故能胜彼之争。若皆出于争,则未必胜矣。 善用人者为之下。 人皆有相上之心,故莫能相为用。诚能下之,则天下皆吾用也。 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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