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保身立命戒期及天地人忌
《寿康宝鉴》·释印光·〔清代〕
序文 福善祸淫之理,言之详矣。若夫夫妇之际,人所易忽。不知一岁之中,有断宜斋戒之日。如《月令》:“先雷三日(乃春分前三日)奋木铎以令兆民曰:‘雷将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是也。况人身气血流行,原与天地节气相应。倘非时走泄,则气血不能合度,其伤精损气,百倍他时。至于神明降鉴之期,而淫污冒渎,有阴被谴责而不觉者。故世有循谨之人,而阳受疾病夭札之伤,阴遭削禄减年之祸,往往皆由于此。与其追悔而莫挽,何如遵戒以自新。敬录戒期及天地人忌,冀自爱者,咸遵守焉。 【批】以上戒期每年通共二百二十五日,闰月照前,皆系每月中之一定者。 戒期 正月 共十八日 初一 天腊。玉帝校世人神气禄命,犯者削禄夺纪(十二年为一纪);又月朔(旧历初一)犯者夺纪,每月同。 初三 万神都会,犯者夺纪;又斗(星宿名)降犯者夺纪,每月同。 初五 五虚(《素问·玉机真藏论》:“脉细,皮寒,气少,泄利前后,饮食不入,此谓五虚。”)忌。 初六 六耗(阴、阳、晦、明、风、雨所导致的六种病)忌;又每月初六为雷斋日,犯者减寿。 初七 上会日,犯者损寿。 初八 五殿阎罗天子诞,犯者夺纪;又四天王(东方持国天王、南方增长天王、西方广目天王、北方多闻天王)巡行,每月同。 初九 玉皇上帝诞,犯者夺纪。 十三 杨公忌(世传为唐代风水宗师杨筠松所订定)。 十四 三元(道教称天、地、水为“三元”)降,犯者减寿;又四天王巡行,每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