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衍七七,其一不用。凡得一数,理自不动。三十五章
《正易心法》·麻衣道者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九,卦一而不用。不用之学,学者徒知一为太极不动之数,而不知义实落处也。何则?一者,数之宗本也。凡物之理,无所宗本则乱,有宗本焉,则不当用,用则复乱矣。且如轮之运,而中则止。如铬之行,而大者后。如网之有纲,而纲则提之。如器之有柄,而柄则执之。如元首在上。手足为之举。如大将居中,而士卒为之役。如君无为,而臣有为。如贤者尊,而能者使。是知凡得一者,宗也,本也,主也,皆有不动之理。一苟动焉,则其余错乱,而不能有所施设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