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现在自保条件

《辛亥四川路事纪略》·诵清堂主人·〔清〕
(一)保护官长。由各厅州县城议事会通告镇乡议事会集议,选定殷实精壮子弟,多至百名,少至六十名,作为旧时团丁,分季轮操。当用驻守官署官局,以便保护。 (二)维持治安。现在全川罢市,万一不幸,乱民乘机肆扰,应由保路同志会会同咨议局协议,既经议决,认为乱民,必先晓以大义,如其不从,乃兴大兵弹压,迫令解散。但须不行杀戮,残害同胞。 (三)一律开市、开课、开工。罢市、罢课、罢工不过表明川人同志,其实损害甚大。故须斟酌时势,约同一律开市、开课、开工,断不可前后参差,使秩序之不能始终一致。 (四)经收租税。由各厅州县城议事会通告镇乡议事会集议,即由城董事会代收粮津捐与各项厘税,妥为存储,以备支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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