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将来自保条件
《辛亥四川路事纪略》·诵清堂主人·〔清〕
(一)应请购屯钢铁及炮兵工厂与机器厂(仍改造枪炮),昼夜加工,制造枪炮。 说明:现今国于世界,莫不以铁血图存。即如日本既战胜强俄,又恐起日美及中日战争。其东西两京炮兵工厂,遂日夜加工,如临战事。中国时局,危迫万状,而炮兵工厂,力至薄弱,必须日夜加工,以备外患。 (二)炼铁厂。 (三)硫酸工厂。 (四)酒精工厂。 (五)机械铁工厂。 (六)制材工厂。 (七)水电。 说明:炼铁厂与机械铁工厂、制材工厂,为制造枪炮之本,而百种机械工业赖之。硫酸与酒精工厂,为制造弹丸之本,而百种化学工业赖之。机械与化学工业均赖电以造其精绝,且尤利用于战争。电之大原,出于倾斜澎湃之水力,四川则无地不宜。东西列强,所谓富国强兵之大本,要不外是。 (八)练国民军。 (九)设国民军炮兵工厂(附设炮兵讲习及试验所)。 说明:国以民为本,现今世界各国,非民尽为兵,莫不置国与民于危亡。而民兵之本,尤在炮兵工厂与炮兵制造额之应足支配国民军一倍以上。而炮兵之改良进步,尤在国民之自为讲习及试验。且外患日迫,虽有旧办之炮兵工厂,亦必有所不及,故应由国民补助之(各外国临战之时,凡国民之铁工厂皆制造枪炮以为补助)。 (十)铁路。 (十一)轮船。 说明:铁路务在先修成渝,辅以川轮,使四川交通略便,以免开门揖盗之虞。宜夔一段,则宜量势渐图。至于铁路所需材料,为四川富有,取之无穷,如铁轨、木枕、石炭等,既办铁炼制材,即可渐次不购于外,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