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通典
史部政书类·73 章
经筵讲官太子太师领侍卫内大臣大学土世袭骑都尉(臣)庆桂△总裁经筵日讲起居注官太子少师大学士世龙云骑尉(臣)戴衢亨河南陈州府知府(臣)李振翥国史馆总纂文颖会总纂会典馆纂修翰林院编修(臣)陈鸿墀国史馆总纂
目录
和硕仪亲王(臣)永璇
卷九十七至卷一百
●皇朝通典凡例
△田制一
?田制【民田】
?田制【官庄】
驻防官兵庄田
?官田【祭田 学田 马厂 牧厂附】
祭田学田附
马厂牧厂附
雍正二年清查八旗存留牧场地凡可耕者均募民开垦
?田制【屯田 新疆屯田附】
新疆屯田附
△水利上【河工】
△水利下【海塘】
△赋税上【田赋 丁银 芦课附】
?田赋
盛京起运银二万六千三十一两六钱一分七厘七毫有奇
云南起运银十有六万六千二百一两六钱五分有奇
?芦课附
?关榷
山西武元城税千二百三十一两有奇
?杂税附【茶矿 鱼课 税契 行帖 落地税】
浙江行十四万引北新关每引征税二分九厘三毫八丝
顺治四年定凡买田地房屋增用契尾每两输银三分
雍正七年准契税每两三分之外加征一分为科场经费
顺治元年定牲畜每两三分收税例
△户口丁中
八旗户口
△钱币
△漕运
△盐法
△轻重上【平粜 常平仓 义仓 社仓 盐义仓】
△轻重下
△市籴
△蠲赈上【赐复 免科 免役 灾蠲 赈恤】
?赐复
?免科
?免役
?灾蠲
?赈恤
皇朝通典卷十七
○选举一
△选举制【文科】
雍正十一年再命举鸿博之士
△选举制【武科】
△选举制【文选】
天命十年八月敕大臣举劾属员
△选举制【武选】
△考绩
皇朝通典卷二十二
○职官一
詹事府
户部
工部
都察院
太常寺
太医院
△鸿胪寺【卿 少卿 鸣赞 序班 主簿 笔帖式】
△太医院【院使 院判 御医 吏目 医士 医员】
内务府
銮仪卫
火器健锐虎鎗各营
△前锋统领 【 参领 前锋侍卫前锋校 笔帖式】
△宗室封爵 【 王府官属 公主府官附】
△世爵世职 【 圣贤后裔世职并衍圣公官属附】
河道各官
△总督巡抚
州县
关税各差
△盛京将军等官
各处驻札大臣
新疆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