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二年清查八旗存留牧场地凡可耕者均募民开垦
《清朝通典》
乾隆十三年裁减马羣复议大凌河马场袤延于西界截出十里给官兵耕种后又以西界地势不齐量地截给东至杏山北濠沟西至鸭子厂南至七里河北至金厂堡二十一年清丈直隶马厂地给民为业名恩赏官地三十七年定民人开垦马厂例杀虎口外民人开垦马厂在于察哈尔游牧地界外已经成熟者听其耕耘征赋毋许再行私开三十九年又蒙古招民开垦辅国公马厂地百余顷议准在饬禁以前早已成熟者即照三十七年民人开垦牧地例又准太仆寺厂地招民开垦是年山西丰镇宁远二厅垦地二万千五百五十五顷七十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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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通典》目录
和硕仪亲王(臣)永璇
卷九十七至卷一百
●皇朝通典凡例
△田制一
?田制【民田】
?田制【官庄】
驻防官兵庄田
?官田【祭田 学田 马厂 牧厂附】
祭田学田附
马厂牧厂附
?田制【屯田 新疆屯田附】
新疆屯田附
△水利上【河工】
△水利下【海塘】
△赋税上【田赋 丁银 芦课附】
?田赋
盛京起运银二万六千三十一两六钱一分七厘七毫有奇
云南起运银十有六万六千二百一两六钱五分有奇
?芦课附
?关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