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

《清会典台湾事例》
道光七年,铸给福建省艋舺营水师参将及分驻噶玛兰营都司、头围守备各关防。 八年,福建省台湾彰化县所辖之五条港改归嘉义县笨港县丞兼管,换铸嘉义县分驻笨港县丞兼管彰化县五条港口关防。 十三年,换铸福建省台湾府印暨斗六门县丞关防。 又,改铸福建省台湾水师副将关防。 ——以上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百二十二。 光绪四年,改福建省台湾艋舺地方为台北府,添设知府、通判及淡水、新竹、宜兰各知县,铸给印信、关防。 十年,添铸福建省台湾府埔里社通判关防;改彰化县南投社巡检为澎湖八罩巡检,改铸印信。 十二年,添铸福建台湾巡抚关防并布政使布库大使、按察使司狱各印信。 十三年,添铸台湾府知府、台湾县知县、云林县知县、苗粟县知县、台东直隶州知州各印信,台东直隶州州判关防。 又,改铸台南府知府、安平县知县各印信,基隆厅抚民理番同知关防。 又,裁福建省海坛中军兼管左营游击改为澎湖中军兼管左营游击,澎湖左营都司改为海坛左营都司兼管中军,各另铸关防。 又,福建省海坛右营守备改为澎湖左营守备兼理兵饷,另铸条记。 ——以上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百二十三。 ·贡举·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