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人蔡才

《台湾关系文献集零》
乙亥年七月一还来后厝后壁园一丘契面钱二十七千文。 又还来寮仔后洪礼园一丘契面钱九千文。 又还来富墘妈贤叔宅一丘契面钱六千七百文。 癸未年十一月托景云哥手再还来钱六千五百文。 计共钱四十九千二百文(盖有「捷升」印)。 按原件,毛边纸,纵四二.五公分,横三七公分。现藏黄顶生先生处。 此系三面言约甘愿,日后进及子孙不得再行简较讨原园。恐口无凭,理合批明,立甘愿约字一纸付执存照。 尚进亲笔泐。 捷升(按此系盖印截半) 蔡武呈批:据尔呈称:当日蔡逢祥向尔换过墓地一所,付尔园六丘。兹因风水不合,既经迁葬别处,尔之墓地情愿收回。应将原园六丘退还,方为合理。何得逗留一丘不还伊,殊不合理。胆敢先控伊较讨!姑念二比系是叔侄至亲,应合请族长公人在外理处交还,毋得率意冒渎。特斥不准! 按原件,毛边纸本,纵一二公分,横二三公分。黄顶生先生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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