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卷

《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历法典》·陈梦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四十一卷目錄 曆法總部彙考四十一 明一〈太祖洪武十四則 成祖永樂五則 英宗正統二則 憲宗成化一則 孝宗弘 治一則 武宗正德一則 世宗嘉靖四則 穆宗隆慶一則〉 曆法典第四十一卷 曆法總部彙考四十一 明一 太祖吳元年十一月劉基等進大統曆命頒行之定以每年十月朔頒曆敕太史院官盡心推步詳加較勘 按《明通紀》:「吳元年十一月,劉基及太史院屬高翼以 所纂《戊申曆》來上,遂命頒行之。」 按《明大政紀》:十一月乙未冬至,太史院進戊申歲大 統曆。上謂劉基曰:「古者以季冬頒來歲之曆,似為太 遲,今於冬至,亦為未宜。明年以後,皆以十月朔進。」 按《明寶訓》:十一月乙未冬至,太史院使劉基及其僚 高翼進戊申大統曆。太祖覽之,謂基曰:「此眾人之為 乎?」基曰:「是臣一人詳定。」太祖曰:「曆數者,國家之大事。 帝王敬天勤民之本也。天象之行有遲疾,古今曆法 有疏密,一不得其要,不能無差。《春秋》之時,鄭國為一 詞命,必裨諶草創,世叔討論,子羽修飾,子產潤色,然 後用之,故少有闕失。辭命尚如此,而况於造曆乎?卿 等推步,須各盡其心,必求至當,庶幾副朕敬授民時 之意。」基等頓首而退,乃復以所錄再加詳較而後刊 之。 洪武元年,徵元太史院使張佑等,修定曆數。 按《明紀事本末》:「洪武元年冬十月,徵元太史院使張 佑、張沂,司農卿兼太史院使成隸,太史同知郭讓、朱 茂,司天少監王可大、石澤、李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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