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卷

《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历法典》·陈梦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十四卷目錄 曆法總部彙考十四 唐四〈代宗寶應一則 寶應五紀曆法〉 曆法典第十四卷 曆法總部彙考十四 唐四 代宗寶應元年改用五紀曆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律曆志》:寶應元年六月 朢戊夜,月蝕三之一。官曆加時在日出後,有交,不署 蝕。代宗以《至德曆》不與天合,詔司天臺官屬郭獻之 等復用《麟德》《元紀》,更立歲差,增損遲疾交會及五星 差數,以寫大衍舊術。上元七曜,起赤道虛四度。帝為 製序,題曰《五紀曆》。其與《大衍》小異者九事,曰「仲夏之 朔」,若月行極疾,合於亥正朔不進,則朔之晨月見東 方矣。依《大衍》,戌初進初朔,則朔之夕月見西方矣。當 視定朔小餘,不滿五紀。通法如晨初餘數減十刻已 下者,進以明日為朔,一也。以三萬二千一百六十乘 夜半定漏刻,六十七乘刻分從之,二千四百而一,為 晨初餘數,二也。《陽曆》去交分,交前加一辰,交後減一 辰,餘百八十三已下者,日亦蝕三也。《月蝕有差》,以朢 日所入定數,視月道。同名者,交前為加,交後為減;異 名者,交前為減,交後為加;各以加減去交分。又交前 減一辰,交後加一辰,餘如三百三十八已下者,既已 上,以減朢差,八十約之,得蝕分四也。《日蝕有差》,以朔 日所入定數,十五而一,以減百四,餘為定法。以蝕差 減去交分,又交前減兩辰,餘為「陰曆蝕。」其不足減者, 反減蝕差。在交後減兩辰,交前加三辰,餘為類同陽 曆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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