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无求品自高

《给新青年》·连士升
人和人相处,免不了要发生“取”和“与”的行为。第一流人物是“与”多于“取”。在可能范围内,尽量给人以种种方便。孔子的“诲人不倦”,纯粹注重“与”这方面,因为“与”人越多,他所“取”的也越多。你瞧,在2500多年前,交通多么不方便,而孔子在杏坛设教的时候,居然有那么多的学生,这还不是“诲人不倦”的精神上的收获? 老子是更懂得斤斤计较的人物。他说:“将欲取之,必先与之。”这充分说明,真正要“取”,就得先“与”;所“与”越多,所“取”也越多。根据“既以与人取愈多”的理论,多“与”比较多“取”更为有利。 中等人物,对于“取”和“与”的行为比较平衡,他是“一点不占人家的便宜,一点也不给人家占便宜”。欧美社会所流行的“个人出钱的宴会”(Go Dutch),多少是受他们的权利义务均等理论的影响。 下流人物,只懂得“取”,不懂得“与”。在他们的心目中,以为这是最聪明、最占便宜的办法,不知他们所付的代价比较任何人都大。 俗语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把人类贪多务得的心理所造成的恶果完全道破。鸟儿如不贪食,它们被捕的机会可以说是减去99%。人们如不贪财,他们当然会安分守己,过着返璞归真的生活。哪里还会丧尽天良,干出谋财害命或卖友、卖国的勾当? 读者也许会笑我太落后。我平素看人,最注重他的私德。一个人的私生活十分严肃,“临财毋苟取,临难无苟免。”这才可以跟他谈论治国平天下的大事。假如他的私生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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