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录

《梅光迪学案》·梅光迪
梅光迪的矛与梅光迪的盾 云 生 我这四天内真运气,接连看见了“好为大言不惭”的梅光迪君的二篇大文章:一篇是登在他们自己出版的《学衡》第一号上,又一篇登在《妇女杂志》本年一号上。一名《评提倡新文化者》,一名《妇女与文化》;好两个大题目啊! 然而两篇都不过四千字左右,似乎太少了,再一看内容,还不是人云亦云的几句话么? 这些话,凡曾读过十几年的《新民丛报》或《民强报》的半新不旧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先生们,都说得出,都写得出。初不待“好为大言不惭”的在英国中了“金钱梅毒”的洋翰林先生梅光迪方始能之呀! 梅君的话,不但表示他的极端顽固,并且见得他的矛盾。我先就《评提倡新文化者》一篇中的矛盾点来批驳一下。 梅君说“彼等非思想乃诡辩家也”,这是梅君判定“新文化提倡者”的罪名;但是加人以罪名,须得指出证据,于是梅君举出一个证据道:“昔者希腊诡辩家普罗塔果拉斯力主真理无定,在于个人之我见。苏格拉底应之曰,既人自为真理,则无是非贤愚之分,然则普罗塔果拉斯何以为人师,欲人之从己乎? 今之主文化革命者,亦曰文学之旨,在发挥个性,注重创造,需‘处处有一我在’,而破除旧时模仿之习,易词言之,则各有各之文学。一切模范规律皆可废也。然则彼等何以立说著书,高谈讲席,而对于为文言者,仇敌视之。”这一段话里,梅君不打自招的话画出一个中国式的诡辩学者的梅光迪来了! 我有什么话说他是中国式的诡辩学者呢? 因为他连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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