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澎湖厅志》·林豪
经政 ·户口 赋役 杂税 盐政 度支 蠲政 国家深仁厚泽,遍及遐陬。台、澎贼税,皆从轻敛;而澎地则轻之又轻,视内郡所征,不及十之一、二。近又于渔舟网罟等税,概从蠲免;而是地设官、设营,每岁赔累以三、四万计。天子之加惠于海外小民,可调至周且渥矣。虽然,践土食毛,宜明上下之义,故涓滴薄征,必加论列,以见累朝煦养之恩与疆吏宣化承统体恤之厚。览是编者,尊亲忠爱之心,亦可油然生矣。为《经政书》第三。 户口 澎湖初入版图,旧额凡五百四十六口。康熙五十年编审,澎湖新增民丁一百二十六,时犹附于台邑也。雍正五年,台湾县拨归澎厅收管,凡六百七十二口。乾隆二年编审,共增人口一百二十八。迨二十七年编查,实在二千七百五十二户,成丁男妇一万一千九百三十八口,幼丁一万二千一百十七口(以上见《台湾府志》)。至乾隆三十二年后,通澎十三澳,共人户二千八百零二户,男女共二万五千八百四十三丁口。内惟东西澳、妈宫市为户共四百七十有奇,男女四千六百有奇;西屿、林投次之;而吉贝仅六十四户,其最少者也(具载胡氏《纪略》)。至道光八年,编查保甲烟户册,共八千九百七十四户,男妇大小共五万九千一百二十八丁口。内惟东西澳、妈宫市得一千三百九十七户,八千八百四十四口,盖官商所聚之地,故烟户尤多也(据蒋氏《续编》)。每澳各设澳甲数人,以征收钱粮。或一社一人,或一社数人。如南藔一社四姓,则设澳甲四人以分理之。惟于妈宫市设一保长,于水仙宫设文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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