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学校志典礼

《嘉庆宁国府志》·洪亮吉
典礼 国朝顺治九年,命礼部颁卧碑于天下学宫,碑曰: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 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衙门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皆 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条开列于后: 一、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 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一、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宫书史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宜 留心。 一、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 必取祸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杀其身,常宜思省。 一、生员不可干求官长,交结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司官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已之事,止许家人代告,不许干与他 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证。 一、为学当尊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辨难。为师长者 亦当尽心教训,勿致怠惰。 一、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 提调官治罪。 谨按:卧碑之设,自洪武年间。凡十四条,语稍繁复,且有不专为生员发者。今卧碑文括 以八条,永为楷则,宁国府学遵设于明伦堂左,各县学同。 康熙二十三年,御书“万世师表”匾额颁立文庙。 二十五年,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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