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食货志土贡

《嘉庆宁国府志》·洪亮吉
土贡 唐 岁贡银、铜器、绮、白、丝头红毯、兔褐、、纸、笔、署预、黄连、 碌青。《唐书·地理志》。开元中,贡白布。贞元后,常贡外,别进五色线毯及绫绮等物。 《元和郡县图志》。贞元十一年,宣歙池观察使崔衍奏,免旧贡金钱十八品。长庆四年, 诏宣歙等道,御服器用合供进者,并端午诞节一切权停。《宣城县志》左纂。 南唐 元四年,罢宣州岁贡木瓜杂果。《宣城县志》左纂。 宋 岁贡白布、黄连、笔、木瓜干、木瓜、皮、玉面狸、松鼠皮、鹿脚梢。太平兴国改元,诏 罢干蜂子。景德四年,罢望青茶、细笔、竹。治平四年,罢花木瓜。绍兴三十二年,宣州 贡黄牛皮一百八十张,羊麂皮三百六十张,筋二百三十六斤四两,角三百六十双,箭竿一万 四千九十七枝,翎毛四万二千八百五十二斤,条铁六百四十二斤一十二两,甲叶一万三千七 百一十斤,鞍材一百二十副,弓材四百副。《洪武宣城志》。乾道七年, 诏罢琴高鱼。 泾县琴溪产高鱼,相传琴高得仙遗弃药滓于水,变为此鱼。长仅寸许。每岁 上巳,邑人捕而 干之,以充馈饷。泾县知县林淳请于判府,皇子魏王出令禁约,仍申于朝,以为放生池。见 《嘉定志》。 宣城岁贡紫粟二十斤,木瓜或一千三百颗,天鹅四只,鹚十只。宁国县岁贡玉面 狸四 只,麂狸等皮九十张。南陵岁贡鹚二只。泾县岁贡玉面狸一只。旌德县岁贡玉面狸三只。 太平县岁贡黄连二十斤。《嘉定宣城志》。 元 因土人呈献,定为岁课,铁、竹、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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