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食货志恤政

《嘉庆宁国府志》·洪亮吉
恤政 孙吴 赤乌十三年,宁国洪水泛溢。诏原逋责给贷种食。《吴志》 晋 咸和四年,宣城大水。诏复租税三年。《晋书》 陈 大建十二年亢旱。诏丹阳等十郡,即年田税禄秩各原半,其丁租半,申至 来岁秋登。《陈书》 唐 长庆三年,宣、歙等处旱。遣使宣抚,理系囚,察官吏。《唐书》 大顺元年八月,免宣州等处逋负。康熙、乾隆志同 宋 雍熙三年,诏、宣等十四州,雍熙二年官所赈贷并蠲之。 治平元年,宣州大水。遣使疏治、赈恤、蠲租赋。 绍兴七年,蠲宣州逋赋及下户今年身丁钱。并《宋史》 淳熙二年秋,宁国府旱甚。民饥,赈之粟。《康熙府志》 庆元五年,蠲宁国府包认废圩米。康熙、乾隆志同 嘉定八年春,宁国府旱,民饥。令江东提举赈之。顺治、康熙志同。十七年大水,民流徙甚众。命赈粟。《乾隆府志》 元 至元二十七年,宁国等路大水。民流徙共四十五万八千四百七十八户,赈粟 凡五十八 万二千八百八十九石。《续通考》。二十九年,宁国等七路大水。免田租凡百三 十五万七千八百八十三石,民艰食,发粟赈之。顺治、康熙志同。 大德元年二月,以粮二万石赈宁国太平。二年正月,宁国等路水。发临江粮三万石以 赈,仍弛泽梁之禁,听渔采。四年旱,赈粮一万石。康熙、乾隆志同。 五年大水,以粮赈粜。《续通考》。六年六月宁国等路民饥,赈粮二十五 万一千余石。 皇庆元年,宁国路泾县水。赈粮二月。 至治元年三月,赈宁国路饥。并《元史》 泰定二年四月,赈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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