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志卷之三

《乾隆大竹县志》·佚名
大竹县知县 陈仕林纂 秩官志 《秩官》一书,仿古人官署题名之例。凡莅兹土者,咸得备载,非若名宦之纪,必有功德及民而后登焉者。然优绌相形之际,亦可以使后来者勉焉。 《旧志》载:主簿宋受、扶以澄、石泰、郭正宗、刘璋、孙鉴、雷爵、黄傭八人,粮厅濮昶一人。又有赞厅、驿丞名目,久经裁汰,故不复叙入。 夫一邑之中,文武兼设,师儒并重,莫不各有职分。思古人建官唯贤之训,岂仅以禄位为荣已哉!作《秩官志》,分五门:曰“知县”、曰“县丞”、曰“教谕”、曰“训导”、曰“典史”,新设“督捕府”。 知县 昔楚灭陈为县,此县之所由昉乎?唐以京官不称职者,出为县令。宋诏天下,以十二事劝农桑。真宗时,鲁宗道有《请重亲民官》一疏:“盖县令者,分若疏而情则亲,秩若卑而权则重也。”我竹地广人多,讼狱繁兴,当其任者,果有宽和慈爱之德,流贯于中,不徒求之催科之末,斯吏治烝烝,龚黄、卓鲁之美,不难再见矣。 康熙二十年,额设:吏房典吏一名;户房典吏一名;礼房典吏一名。 康熙五十三年,知县崔致远详准,额设:兵房典吏一名;刑房典吏一名; 工房典吏一名;承发房典吏一名。 雍正三年,奉文召募仓房典吏一名。 雍正六年,召募钱粮总吏二名,乾隆元年奉裁。 雍正八年,知县林良铨详准,召募提牢典吏一名,乾隆元年奉裁。 雍正八年,召募盐茶房典吏一名。 额设衙役二十九名:内门子二名;马快八名;轿伞扇夫七名;仵作三名。乾隆四十八年,抽拨一名归四合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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