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義與軍國主義

《日本论》·戴季陶
我們總理孫中山先生在民族主義第一講上面說:民族和國家是有一定的界限。要分別民族和國家最好的方法,是從造成的力是什麼上面去求。民族是由天然力造成的,國家是由武力造成的。中國人說,王道是順乎自然。換句話說,自然便是王道,用王道造成的國體,便是民族,武力便是霸道,用霸道造成的國體,便是國家。 這一個說明實在是分別國家和民族最好的定義。讀總理書的人要曉得總理在這一篇講義裡面主要的目的,是說明國家主義和民族主義的區別。主義的意思,總理已經很明白的講過了,是一種思想生出信仰,再由信仰成為力量,換一句話說,能夠決定人類之生活的方式、生存的方向、生計的方法、生命的意思的主旨。再明白些說,就是人生的目的和達到目的的途徑,就是主義。古人講道德,道是什麼,用字雖然不同,我們很曉得和今天我們所用的主義這一個字,是沒有兩樣的。德就是能夠行主義,而有得的能力,和能力所發生行為之總和。所以並不是除卻一個主義,就沒第二個主義存在,而必定有兩個以上的主義存在,方才發生主義的效力。凡是一個主義,必定包含著許多事實,必定認定有一個主義的本體,民族主義的本體是民族,國家主義的本體是國家,但是民族不是不要國家的,而民族主義的國家是以民族為本體,國家主義不是離開民族的,而組織不是以民族為單位,不能適合於一切民族的存在。更有一點,我們要特別留意的,就是總理所主張的民族主義,是以民族之平等的存在發展為基礎。主張民族即國族,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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