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元前期汉文人进用之途径及其中枢组织

《山居存稿》·唐长孺
一 蒙元前期之中书省及尚书省 蒙元前期制度,史籍所载至略,且或包含若干之误解。《经世大典·叙录官制》但云:“国初肇基朔方,辅相之臣与凡百执事惟上所命,其各官皆目其事而命之。方事征讨,重在军旅之事,故有万户千户之目,而治政刑则有断事之官,可谓简要者矣。”《大典》本文散失,虽不能知其内容,然以《元文类》所载之“叙录制官”条与大体根据《大典》之《元史·百官志》观之,知其于前期制度已不可详,其所称述殆皆中统以后之制也。卷八五《百官志》叙中书省官云: 中书令一员,银印。典领百官,会决庶务,太宗以相臣为之。 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正一品,银印。统六官,率百司,居令之次。令缺,则总省事,佐天子,理万机。国初,职名未创。太宗始置右丞相一员、左丞相一员。 按《志》云中书令,太宗以相臣为之,语不可解。一若其时别有一官称宰相者,实为不辞,而其以中书令及左右丞相置于太宗时则固有所本。《亲征录》云: 辛卯(1231年):……八月二十四日,上至西京,执事之人,各执名位。兀都撒罕中书令,粘合重山右丞相,镇海左丞相。 《元史》卷二《太宗纪》与《亲征录》本出一源,故于三年辛卯八月书: 始立中书省,改侍从官名,以耶律楚材为中书令,粘合重山为左丞相,镇海为右丞相。 耶律楚材即兀都撒罕,其为中书令,两书皆同。唯重山与镇海左右互异。王氏《亲征录校注》引《中州名贤文表》卷二二许有壬撰《丞相怯烈公神道碑》曰:“始立中书省,尚…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