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立志之道及我与世界
《人生三书》·唐君毅
(一)志之意义 在我少年时,见前辈先生教后辈,总是要人先立志。我在小学中学读书时,作国文,总要作一篇言志。但后来在学校教书,因先读了些现代科学、哲学及论新教育的文章,却觉得先以立志教人太空疏。教了二十多年书,除了传授知识以外,我只能作到多少以一些人生之智慧或一些做人的道理,启迪学生,但始终未能斩钉截铁的教人,以立志为先。自顾我自己之志,亦实未能坚固。而多年来默察所遇之中国知识分子,无论是青年、中年、老年,无论是未成名或已成名,无论政治家、新闻记者、文学家或学者、大学教授,无论是受本国教育或兼受外国教育;其志愿真正能光明正大而坚固笃实者,实百不逮一。这是可从人之态度、辞气、文章的意味看出而不可掩的。这样,中国之学术文化,社会事业与国家政治,毕竟莫有前途。由此我才逐渐省察到前辈教人所以必以立志为本之故。 志之古训为心之所之,即心之活动之所往。但立志之志,却非只是今心理学上所谓意志之义,亦非全同于一般所谓理想之义。意志之一名,在心理学上,可说是指实现一特定目的之一贯的行为趋向。故一切有目的之活动,无论善恶,皆可称为意志的活动。心理学上之意志是与价值判断无关的。至一般所谓理想,则是与价值判断相连的。理想常是指一种为心之所对的,关于我自己或人类社会,以至宇宙之未来之一种合理性的观念构造、计划、图案之类。此理想恒为一抽象的普遍者,悬于一认识理想之心之前,而为其所对,并为人希望由自己之力,或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