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编:智慧与道德

《人生三书》·唐君毅
著者自注:此附编二文,乃我之近著,曾发表于新亚书院学术年刊,性质本较专门,亦可自成一书。然二文主旨不外说明道德实践之价值,亦表现于运用知识之智慧之中,而归于以德慧兼具之心灵,为人生之祈向。 一 智慧之意义及其性质 (一)前言 我门通常说,有知识者,不必有智慧,更不必有道德。又常说,运用知识者,必须有智慧,亦必须有道德,然后知识乃能发生价值。但知识与智慧之分别何在?关系如何?智慧之性质,毕竟如何加以规定?则颇不易说明。又人之道德是否真与其有智慧及知识,为相离之三事,道德实践可否兼为智慧与知识之原,亦成一问题。此诸问题,所牵涉者皆极深远,亦关系于东西之学术文化之是否能有一真实的贯通。我之此文,要在由智慧与知识及推理的思维与一般之理性的直觉及经验的直觉等之分别上立根,以说明智慧之十二义。然后再分为三组,并以知识为对照,求对智慧之正面及反面之性质,作一综摄的内在的规定;由此以引至对于智慧之表现之性质之外在的规定,以便说明智慧之居于知识之上一层次,及人欲多有常有智慧之表现,并开拓智慧之原,其道唯赖于道德实践,而见道德心灵又为智慧心灵之本之义。但于此最后二义,则于下文智慧之表现及道德实践中陈之。至此二文论列义理之方式,则为以分别之陈述为分析。此诸分别之陈述,皆取浅近之事为例,以便说明此中义理之当然与必然处。于浅知深,触类旁通,则全俟于读者之德慧。 (二)智慧之十二义 (一)智慧之运用知识义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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