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神 圣 同 盟

《近代欧洲外交史》·周鲠生
第一节 神圣同盟之意义 维也纳会议后之欧洲国际社会 维也纳会议后,欧洲国际社会表现为一个新组织。欧洲已非若在18世纪时代一团结束缓弛的国家,竞谋维持均势,它实已形成一个联合组织,支配于四大强国(加入法国共为五强)之下,保障欧洲平和。在那时候,欧洲政治由列强公会支配之,公会之责任,依梅特涅之解释,不仅在干涉国家和国家间之关系,并且干涉国家之内部生活。公会依此解释,要求实行干涉各国内政,以保全公共安宁,保障条约,及维也纳会议树立之正统主义。 亚历山大与神圣同盟 在此时代,列强之联合组织,一般以神圣同盟(Holy Alliance)之名代表之。实则此同盟名过其实。神圣同盟系俄皇亚历山大之事业。亚历山大当时以自由主义之帝王自命,而受宗教之感化甚深。他思以耶教主义应用于欧洲政治。因于同盟国君主离巴黎之前,提出一种正式的宣言,做列强政策之一个共同表示。此项宣言(1815年9月26日)以俄、普、奥三国君主之名义,送交各国签字,所以有神圣同盟之名称者,因其带有半宗教的性质。世人将此同盟看得极重大,实则发起此同盟之俄皇自己既无明确之观念,而宣言中亦不能寻出特别深长之政治的意味。 神圣同盟之内容 神圣同盟之宣言,包含一个前文及三个条文。其前文说俄、奥、普三皇鉴于过去三年之事变,深觉有依耶教真理处理他们相互的关系之必要。第一条,约定三国君主常相援助;第二条,劝令他们的人民实行救主的教义;第三条,邀请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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