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欧洲大战与巴黎和议
《近代欧洲外交史》·周鲠生
第一节 欧战发生前之国际形势 欧洲长期的平和 从1871年德意志帝国建设,以至1914年欧洲大战爆发,其间40余年,欧洲(巴尔干方面以外)未有大战争。在此时期中,欧洲国家诚有在海外从事战争者,如西班牙之在1898年从事于西美战争,俄国之在1904年、1905年从事于日俄战争,意大利之在1911年从事于托里玻里战争,然而欧洲列强相互间则未尝以武力相对待。近世欧洲之享有如此长期的平和,此为第一次。然而在此平和之外观下,即伏有敌视暗斗之事实。法、德为阿尔沙斯罗连问题积怨既深,俄奥两国则因在巴尔干半岛之利益冲突互相敌视。加以德意志帝国之世界政策引起英国之嫉忌,而新增一英德冲突问题。至于20世纪开始,形势更险恶。于三国同盟之他方有三国协商之对立;双方势均力敌,不肯相下。在此时期中,欧洲之得维持平和,不是因为无发生冲突之原因,而是因为战争之危险太大,各方皆不敢轻于发难。换句话说,欧洲之平和不是基于列强情感利益之融洽,而是树立在均势之基础上。而此项平和之基础是极不巩固的;何时均势有变动,不可逆睹。在此局势之下,国际冲突原因繁多,危机四伏,战争随时皆有爆发之虞。 军备竞争 在此种情形之下,欧洲列强一般的扩张军备,自不足怪。各国民情感利益之相冲突至于此极,彼此无信任心;各国对于邻国宣言之平和政策不信其出自诚意,而视为欺人之手段。而以在现代战争动员之迅速,攻势之有利,则欲有抵抗敌军之机会,不可不预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