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民变与革命

《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陈旭麓
民变是下层群众用直接诉诸行动的方式以表达自己对现存社会的不满和反抗,是中国社会内在矛盾激化的产物。与革命相比,民变具有自发性、分散性和落后性,因此二者并不相同。但在20世纪初期,波波相续、绵绵不绝的民变又同前仆后继、峰峰相连的革命交错迭出,二者的并存导致了彼此的影响。革命与民变的这种相互关系是晚清最后十年中国社会新陈代谢的内容之一。 一、乱世众生相 庚子之变后的中国,风云际会,出现了革命、改良、朝廷三方格斗角逐的社会政治格局。革命派要以暴力推翻清朝,改良派则以改造王朝、推行君主立宪为己任,清廷在革命与改良的夹击中进行王朝的自我挽救。在同一过程中,下层群众则以千波万澜的民变发泄了对腐败王朝的怨愤和不满。作为一种社会反抗现象,民变并非到这个时候才出现的。但晚清最后十年的民变,风起云涌,迤逦相属,“几乎无地无之,无时无之”,无论在次数上还是在广泛性上,都是前所未有的。当时某报曾刊载过三幅漫画:一幅是官把民打在地上,一幅是官民对打,另一幅是民把官打翻在地。官民对打既是官与民势不两立的体现,也是当时中国社会处处民变的真实写照。据统计,从1902年到1911年,各地起伏生灭的民变多达1 300余起,平均每两天半发生一次。这些民变席卷全国各地各民族,触及了城乡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而具有杂多的名色。(1)就其内容而分,民变大体可以概括为十类: (一)抗捐抗税。抗捐抗税是中国古已有之的社会反抗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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