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结 语

《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黄仁宇
明帝国缺乏与其他国家和民族进行军事和经济竞争的意识,因此并不关心行政管理效率。即使政治制度恶化,也不会立即导致危机,人民对行政管理不善有着相当大的忍耐力。这种不令人满意的局面可能持续数十年、甚至一个世纪也不会引起严重的警觉。对于各种问题,明朝政府总是采取应付的态度,无意根本解决问题,这就会使这些问题蔓延开来。由此可知,明朝的制度史是非常难以分析的。早期的研究,诸如货币流通、食盐专卖、卫所制度等许多事例就已经显示出其复杂性了。军队后勤保障是最能够说明这个问题的一个事例。自从15世纪中期开始,就一直忽视这个问题,直到100年以后,它才真正得到关注。而这个时候所能提出的办法除了是增加田赋以外,根本不可能再对军队进行重新改组。 很明显,大多数历史性问题都已根深蒂固。我们知道,如果不参照都铎王朝的改革就不能理解斯图亚特王朝的宪法危机。最近已有历史学家认为明治时代的日本事实上是与德川幕府时代密不可分。因此,对于明代财政的历史必须作一个长时段的考察,这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因为政府既要避免周期性的重组,又不能将各个部门截然分开,财政机构事实上像一个生命体一样,是不断变化生长的。 利用社会科学方法进行研究的历史学家常常将他们的研究题目分成许多小的专题,这易于深入地、专门地进行考察。他们在没有将每一个方面可利用的资料分析透彻之前,是不会进行最后的综合分析的。这种方法,尽管符合逻辑,但对于研究明代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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