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婚姻之神的女娲
《中国神话通论》·袁珂
正因为有了“女娲抟黄土作人”的神话,接着而来的,便是人类后嗣延续的问题。于是很自然地,在稍后的神话传说中,造人的女娲又兼上了婚姻之神的职务。就在记载女娲造人神话的《风俗通义》这部书里,同时又记载着: 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路史·后纪三》注引) “祈”字,他书所引,或又作“示”字。那么这几句话,就该作如下断句:“女娲祷祠,神示而为女媒,因置昏姻。”不过意思还是差不多,无非说女娲请求神允许她做女媒,然后才替人类建立了婚姻制度。不言而喻,这已经是染上了后世神话历史化的尘氛。其实古神话中造人补天的女娲,本来应当自己就是婚姻之神,哪里还用得着去祈祷别的神祇批准她做女媒呢? 《路史·余论二》说:“皋(高)禖(meí)古祀女娲。”《后纪二》又说:“以其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意思是说,由于女娲给人类建立了婚姻制度,所以后世的有国者,便把她奉祀做了高禖之神。高禖就是郊禖,把媒神的庙堂建立在郊野,就叫郊禖,也叫高禖。这是女娲为婚姻之神正式见诸古书记载的。闻一多在《高唐神女传说之分析》一文中说,夏人所祀的高禖是涂山氏,即女娲(《史记·夏本纪》索隐引《世本》云:“涂山氏名女娲。”);殷人所祀的高禖是简狄;周人所祀的高禖是姜嫄:“古代各民族所祀的高禖全是各该民族的先妣。”女娲是否即涂山氏姑且不论,说古代各民族都以各该民族的先妣(即神话传说中诞生该民族始祖的第一个女性)为媒神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