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通向文学的神话

《中国神话通论》·袁珂
原始社会的神话,大致可以分为“前万物有灵论”和“万物有灵论”两个时期。“前万物有灵论”时期,是在母系氏族公社建立以前,属蒙昧时期从中级到高级阶段。这个时期的神话,是以讲述动植物故事和阐释自然现象为主;有一些萌芽状态的宗教因素,但并不十分浓厚。倒是文学的因素显得比较突出,从形式上看有点像后世的童话和寓言,却和后世的童话和寓言有本质的区别。那区别就在于,后世的童话和寓言中讲述的动植物或自然现象故事,不过是一种假设,或是一种比喻;而在早期原始人类口中讲述的这些,却以为是活生生的实有,所以它们是神话,不是童话或寓言。那时还没有“神灵”的观念,有的只是“活物”的观念。这些“活物”,不管是动物、植物,乃至山川日月风云,都被认为是和人类一样具有生命和意志的。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活物论神话”。 到了“万物有灵论”时期(主要包括从原始母系氏族公社建立到整个原始社会解体这段时期),神话的发展就进入到一个以宗教为主的混沌状态的多学科的综合体中。这时候我们所看见的神话,便是各种学科和神话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尤其是和宗教紧密结合在一起),文学的因素在这当中便隐而不彰了。《山海经》就是记录“万物有灵论”时期处在混沌状态多学科综合体中的一部巫书。然而我们研究中国神话,如果只把目光限制在《山海经》所涉及的范围,那我们的视野就未免太狭隘了。还须把目光从这当中解放出来,向下延伸。要看到神话中文学因素的发展,逐渐从综合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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