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中国古代文化史》·阴法鲁
行政区划是一个国家依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将所辖领土划分成有层次的区域的过程。我国历史上的行政区划,从萌芽、出现到完全确立及全面推行,经过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与中央集权制度的从无到有大体是同步的。地方行政区划的制度全面建立之后,中央政府要将一部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这便自然会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因集权问题而产生矛盾,当这一矛盾激化后,就会出现一次中央与地方在权力上的重新调整与再分配。可以说,中国行政区划变迁的历史,也就是中央与地方之间不断调整权力关系的历史。 从政区地理角度上讲,行政区划主要有四个要素:一是层级,即中央到地方分几个层次进行管理,是行政区划体系中最基本的要素。层级越多,越不便中央政令的传达;层级越少,越便于上情下达。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变迁的核心便是政区层级的变更,这一变化集中体现了中央与地方权力之间彼此长消的过程。二是幅员,即政区的统辖范围。不同层级的行政区划,需要有不同的幅员,以便进行有效的管理。三是边界,即政区与政区之间的界线。行政区划既然是为统治与管理土地和人民而设置的,因此,政区界线的划分就必定会以有利于统治为前提。政治是政区划界中的首要因素。然而,在统治稳固的前提下,自然环境也会作为政区划分的一个依据因素。四是行政中心。每个行政区划都有一个(有时是两个)管理的行政中心。这个行政中心位置的确定与变化,与政治形势、政区幅员或者是自然环境有很大的关系。限于篇幅,本章…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