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经需传卷二 泰

《周易注》·王弼
泰:小往大来,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1)。 (1)泰者,物大通之时也。上下大通,则物失其节,故财成而辅相,以左右民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1)。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1)茅之为物,拔其根而相牵引者也。“茹”,相牵引之貌也。三阳同志,俱志在外,初为类首,已举则从,若“茅茹”也。上顺而应,不为违距,进皆得志,故以其类“征吉”。 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1)。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1)体健居中而用乎“泰”,能包含荒秽,受纳“冯河”者也。用心弘大,无所遐弃,故曰“不遐遗”也。无私无偏,存乎光大,故曰“朋亡”也。如此乃可以“得尚于中行”。尚,尤配也。“中行”,谓五。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1)。 《象》曰:“无往不复”,天地际也(2)。 (1)乾本上也,坤本下也,而得泰者,降与升也。而三处天地之际,将复其所处。复其所处,则上守其尊,下守其卑,是故无往而不复也,无平而不陂也。处天地之将闭,平路之将陂,时将大变,世将大革,而居不失其正,动不失其应,艰而能贞,不失其义,故“无咎”也。信义诚著,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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