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部不分卷(卷一百三十七至一百五十三)

《太平经》·佚名
凡人不能相拘,故自制命为不善,天将诛之。故小人得诛于中人,中人得诛于上人,上人得诛于大人。夫小失法,自致危亡。夫神灵大小之诛,亦若此。而不能拘制 ,天当诛之必矣。 天畏道,道畏自然。夫天畏道者,天以至行也,道废不行,则天道乱毁。天道乱毁,则危亡无复法度。故自然使天地之道守,行道不懈,阴阳相传,相付相生也。道乃主生,道绝万物不生,万物不生则无世类,无可相传。万物不相生相传,则败矣,何有天地乎?天地阴阳,乃当相传相生,今绝灭,则灭亡,故天畏道绝而危亡。 道畏自然者,天道不因自然,则不可成也。故万物皆因自然乃成,非自然悉难成。如使成,皆为诈伪,成亦不可久。夫天地,虽相去远阔,其制命无脱者。 请问:“太平气俱至,欲常以善意去奸恶,当何先哉?”“夫天地之性,半阳半阴。阳为善,主赏赐。阴为恶,恶者为刑罚,主奸伪。赏者多,罚者少。奸猾者多,赏者少,奸门开。所以然者,罚者多刑,主杀伤,犯法者皆成奸罪人,故奸门开,奸猾多也。阳者主赏赐,施与多,则德王用事。阳与德者,主养主生,此自然之法也。故昼为阳为日为君为德,夜为阴为月为臣为奸。 天地之性,半善半恶。故君子上善以闭奸。兴善者得善,兴恶者得恶。此由若以斗拱斗,非斗者自然走;以尺拱尺,非尺者自然落;犹方与圆不相得,规与矩不相值,纵与横不相合。故阳兴必动以类行,故火盛乃雷鸣,朱雀在其中,是以夏雷也,冬则藏。 凡事各因其本,乃天道可得而明。不缘其类,圣贤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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